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阅读次数:974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殊仲裁时效

单位能否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与陶某为同一单位员工,一日王某先是骂了陶某一句,后又先用拳头打向陶某,陶某当时正手握扳手,在厮打中陶某将王某打成双臂粉碎性骨折,陶某因此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王某被认定为工伤,依据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单位滋事打架者,公司有权辞退,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开除了王某。
一、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分为员工过失解除和无过失解除首先,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