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9/20 14:37:52 | 阅读次数:898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加班制度,明确加班的申报、审批和补偿流程。在居家办公期间,企业更应通过线上工具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加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应当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避免过度加班对员工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员工的加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