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3 17:07:17 | 阅读次数:668

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这是许多人在法律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假设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署了调解书。然而,事后一方当事人认为调解书存在重大误解或不公平之处,想要申请再审。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是不能直接申请再审的。但当事人如果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以申请再审。这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因此,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虽然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执行、提起新的诉讼等。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