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3 17:06:35 | 阅读次数:736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应先安排其他工作,如劳动者仍不能从事该工作,可以安排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