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赵某浩(化名)之长女赵某芳(化名),1996年从安徽老家只身来北京打工,2002年与尚某海(化名)结婚,2003年生育一子尚某宇(化名),2004年夫妻贷款购买了位于二环里55.42平米的学区房。2012年10月,尚某海因胆囊癌入住北京复兴医院,考虑到自己的病情,尚某海聘请律师做了遗嘱见证及代书遗嘱,明确表示所有财产由赵某芳和尚某宇共同继承,其他人不得界入。2013年4月尚某海离世,剩下赵某芳和尚某宇母子艰难度日。谁知天有不则风云,2014年2月,正在值夜班的赵某芳和儿子尚某宇,因意外事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